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包括掌握管理的证据、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确立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以及因决定而引发的争议。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由于劳动争议又与一般的民事争议有较大的区别,虽然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仍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考虑到双方的举证能力和对于证据的控制等因素,法律规定作为一方主体的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担了更多、更大的举证责任。具体如下:
1、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确立劳动关系的下列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3)考勤记录。
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其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即应承担不利后果。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所承担的证明自己行为合法、合规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面对劳动争议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等。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自己在雇佣、解雇、工资支付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雇佣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会对其不利。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应当认真履行举证责任,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是指其在案件中证明自身行为合法、合规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如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解雇通知书等。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可能会面临不利后果。因此,用人单位应认真履行举证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