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组织或指使他人散布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以及将他人原始信息内容篡改后散布,明知是捏造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法律分析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拓展延伸
如何区分和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造谣传谣行为的区分和打击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首先,区分造谣传谣行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来源的可信度、证据的充分性、言辞的恶意程度等。对于可疑的传闻,应进行事实核实,避免盲目传播。其次,打击造谣传谣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散布谣言者进行惩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造谣传谣的辨别能力,培养正确的信息获取和传播意识。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清朗的信息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结语
共同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至关重要。我们应该严格区分这些行为,考虑信息来源的可信度、证据的充分性以及言辞的恶意程度。对于可疑传闻,应进行事实核实,避免盲目传播。同时,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散布谣言者进行惩处。此外,加强舆论引导和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造谣传谣的辨别能力,培养正确的信息获取和传播意识。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清朗的信息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七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