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话。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需要办理什么
离婚需要办理离婚手续: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滕州离婚在哪里办
全国离婚都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流程:第1、是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第2、是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3、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三、哪里办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方法和办理机关。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注意:不一定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体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详细了解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