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异地办理的手续:本人到派出所拍摄照片、采集指纹,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填写登记表,缴费。异地受理点审核后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核验发放。凭回执领证,换领证时需交回原证。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异地办理的手续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申领人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还需要领取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办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5、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身份证丢失异地补办流程及办理要点
身份证丢失异地补办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丢失登报手续,以证明您的身份证确实丢失。接下来,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丢失登报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局申请补办。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支付相应的补办费用,并进行人脸识别等身份验证。待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办理要点包括确保相关材料的准备齐全、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密切关注办理进展等。请您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点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结语
办理身份证丢失异地补办,您需要前往派出所拍摄照片、采集指纹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异地受理点将审核签发并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最后,您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具体流程和要点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办理时请确保材料齐全,按规定流程办理,并密切关注办理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