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不一定要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他个人债务需由本人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可用共同财产偿还,如不足清偿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需以共同财产偿还,如不足清偿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法律分析
一、离婚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1、离婚不一定要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债权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原则上,对于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直接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对于协商约定财产归属于各方自己所有而并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形,双方也可以约定债务的分配方案,协商后不能确定方案的,可以起诉。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解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除外。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应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若未清偿共同债务,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购置生活用品、住房、抚养教育等,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或起诉确定债务的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