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确定原则及法律依据,以及确定诉讼管辖法院的方法。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涉及多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不同法院辖区时,各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
1、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有两个原则,具体如下: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住听地按经常居住地确定;
(2)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的地方除外;侵权行为由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法院
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地应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对于侵权行为,由人民法院管辖,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则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具体案件级别、地域、特殊地域或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一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权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案件接收之日起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