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已经签到到婆家,还能用原来的户口本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0 08:33:24
我的户口已经签到到婆家,还能用原来的户口本吗?
不可以的,户口迁移后原户口页已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应当识别户口准迁证真伪、核对公民身份信息,注销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户口信息,在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页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导读不可以的,户口迁移后原户口页已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应当识别户口准迁证真伪、核对公民身份信息,注销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户口信息,在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页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不可以的,户口迁移后原户口页已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应当识别户口准迁证真伪、核对公民身份信息,注销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户口信息,在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页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我的户口已经签到到婆家,还能用原来的户口本吗?
不可以的,户口迁移后原户口页已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应当识别户口准迁证真伪、核对公民身份信息,注销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户口信息,在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页盖章注销并注明迁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