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母方抚养,但母方有传染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抚养时,可由父方抚养。双方协议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准许父方抚养。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拓展延伸
未出生孩子的抚养权保障协议
未出生孩子的抚养权保障协议是为确保孩子在出生前和出生后得到合理的抚养和关爱而制定的一项协议。该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权利,确保孩子的成长环境稳定和健康发展。协议内容包括父母的监护权、抚养费用的支付和分配、探望和交流安排等方面。双方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尊重对方的权益,并通过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遵守并履行其中的约定。通过签署此协议,可以保障未出生孩子的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结语
为了保障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最佳利益,根据母方和父方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让子女随父方生活。在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子女的健康状况、抚养条件和其他相关因素。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确保子女在稳定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未出生孩子的抚养权保障协议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能够确保孩子在出生前和出生后得到合理的抚养和关爱。双方需遵守协议内容,以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并保障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