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立案手续所需材料及民事案件立案标准。立案时需提供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并支付诉讼费。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必须明确。起诉书需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需属于法院审判范围和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需要哪些材料
1、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并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洁明了地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留好自己的联系电话。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自己亲笔签名,如果是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民个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如果您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您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单位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到法院起诉应当提供仲裁裁决书等材料。
(5)诉讼费。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涉案标的比例收取,详见《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二、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告是谁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是起诉书的核心内容。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否则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办理立案手续需要起诉状、身份证明文件、证据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和123条的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明确被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