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共同债务包括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家庭生活开支、房屋购买、子女抚养等。婚前个人债务或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双方应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能否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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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有债务问题的,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活动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冷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民负的债务;以及一方或者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以及其它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侵权赔偿所负的债务。
结语
夫妻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分割解决,双方可签订离婚协议书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需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或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房屋、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治疗疾病、参与文化教育、经营活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