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需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提取方法有: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提取公积金时间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一般是3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职工怎样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一)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二)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三)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四)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