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共有物的分割条件和分割方法。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需要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共有物的分割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可以采取实物分割、作价补偿、变价分割等方式。
法律分析
一、物权共有人是否同意,对于部分共有人私自订立合同的效力要进行具体情况分析:
1. 如果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就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仅意思表示一致并达成协议,但尚未发生物权变动,那么此协议应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2. 如果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屋符合《民法典》第311条规定,其他共有人主张追回房屋的,那么法律将不予支持,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怎么处分
1、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共有人没有约定的:
(1)按份共有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2)共同共有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关系中,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而无需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三、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需要什么条件
1、按份共有分割条件
(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2)按份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的,从其约定;
(3)按份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不受约定不得分割的限制。
2、共同共有分割条件
(1)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
(2)共同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从其约定;
(3)共同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不受约定不得分割的限制。
四、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方法
1、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方法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没有约定的:
(1)共有物为可分物的,可以采取实物分割、作价补偿、变价分割方式;
(2)共有物为不可分物的,只能采取作价补偿、变价分割方式,不得实物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十七条 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十三条 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