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应协商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法院判决。子女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法院判决。如父或母的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权利,待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权利。
法律分析
是可以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合理主张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合理主张子女抚养费是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照顾的重要一步。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明确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通常考虑到双方收入、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其他具体情况。其次,收集证据,包括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相关支出。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您主张合理的抚养费金额。此外,与对方进行协商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子女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及时履行法院判决或协议中对抚养费的支付义务,以维护子女的福祉和健康发展。
结语
离婚后,合理主张子女抚养费是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照顾的重要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协商确定费用和期限,如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子女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利,行使方式由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如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权利,事由消失后应恢复。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确保子女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履行支付义务,维护子女福祉和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