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原件不在手无法迁出。
若户口本原件不在手,通常需要与户主进行协商,以获得其同意进行户口迁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迁出地的户主或接收地的户主不同意,户口迁移是无法完成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与户主达成一致,使其允许户口的迁出。这可能需要通过沟通解释迁户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和社会责任,以说服户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协商无效,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途径或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帮助。
户口本的作用与重要性:
1、户籍证明:户口本是证明个人户籍身份的法定文件;
2、办理证件:用于申请身份证、护照等个人身份证件;
3、教育入学:在孩子入学时,学校通常要求提供户口本;
4、就业登记:一些单位在录用员工时需要查验户口本;
5、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需提供各自的户口本;
6、房产交易:在房屋买卖、继承等事务中,户口本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7、社会保障: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等社会保障时需要户口本证明户籍信息;
8、银行业务:开立银行账户、办理贷款等业务时,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户口本。
综上所述,户口本原件不在手时,户口迁移的关键在于与户主协商获得其同意,通过沟通阐明迁移的必要性和责任,必要时需借助法律手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介入以解决迁户口的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