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内部矛盾导致无法共享户口簿的情况,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发放单独户口本。如果经民警劝说无效,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一住处的共立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可以共立一户或分别立户。
法律分析
可以请求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协调解决,经民警说服无效的可以申请发给单独户口本。
一、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1、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2、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3、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户主与邻居在户口本上的名字纠纷?
户主与邻居在户口本上的名字纠纷需要妥善处理,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首先,双方应该通过对话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的帮助。律师将评估双方的权益,并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提交相关证据和文件,申请法院调解或诉讼解决。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程序和裁决结果。最终目标是达成公正的解决方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户主与邻居在户口本上的名字纠纷需要妥善处理,确保公正和合法性。首先,双方应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帮助。律师将评估权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可能解决方案包括提交证据、申请法院调解或诉讼解决。双方应冷静理性,尊重法律程序和裁决结果。最终目标是达成公正解决方案,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