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要求赔偿的方式如下:
1. 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 交通费需以正式票据为凭证,相关凭证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
3. 当事方全责时,受害者可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
4. 还应包括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维修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1、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2、根据交通工具的不同,费用标准可能会有所区别,如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
3、长途出行可能涉及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需按照相应票价进行报销;
4、如果是使用私家车出行,可能按照国家规定的里程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5、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交通费用的票据或者发票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交通费赔偿应基于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实际就医或转院的费用,并需提供与就医相关的正式票据作为凭证;在全责方的情况下,受害者还有权要求赔偿包括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助在内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收入损失、车辆维修、物品损失和施救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