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