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以下六点:
1、对已有的住房进行翻建或者是大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2、合规离休或者是退休的用户;
3、因某些原因导致丧失了劳动能力,且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合同的用户;
4、移民或者是出境长期居住的用户;
5、购买房后,需要用这部分奖金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用户;
6、所租住的房费用已经超过了工资的收入情况的用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