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评估费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包括标的物的各项条款,但未具体提及评估费用。
法律分析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二手房评估费由谁来承担。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买房承担。关于评估费,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拓展延伸
房屋评估费用的法律责任归属
房屋评估费用的法律责任归属是指在房屋评估过程中,确定由哪一方承担评估费用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评估费用由委托评估的一方承担。例如,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那么评估费用通常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然而,具体的责任归属可能会因地区法律、合同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房屋评估时,各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评估费用的法律责任得到正确归属。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房屋评估费用的法律责任归属不明确。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评估费的承担方。《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然而,具体的责任归属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在进行房屋评估时,各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评估费用的法律责任得到正确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