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基地不知道何时变更成耕地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2:14:28
老宅基地不知道何时变更成耕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理如下: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的经县级批准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注销土地登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导读法律分析: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理如下: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的经县级批准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注销土地登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法律分析: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理如下: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的经县级批准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注销土地登记。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老宅基地不知道何时变更成耕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处理如下: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的经县级批准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注销土地登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