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庭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其起诉方还是被告方。对起诉方不出庭的,应撤诉;对被告方不出庭的,可缺席判决,如无法查明情况,可强制其到庭后做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可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一年,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对方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不出庭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该案件不再进行审理了;
2、对方是被告的,人民在查明情况后,可以缺席判决,对方不再就无法查明情况的,人民可以强制对方到庭,在查明情况后,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缺席方离婚诉讼的处理方式
当一方在离婚诉讼中缺席时,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可能会延期开庭,以便给缺席方更多的时间参与诉讼。其次,可能会要求缺席方提供书面答辩意见,以确保其声音被听取。如果缺席方仍然不出庭或提供答辩意见,可能会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并依据对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最终,的裁决可能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决定。重要的是,缺席方应尽早与律师联系,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确保能够提供合适的答辩材料,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结语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庭的处理方式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应按撤诉处理;如果对方是被告,可在查明情况后缺席判决或强制对方到庭后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此外,离婚还可基于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或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在离婚诉讼中,缺席方应尽早与律师联系,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