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向母亲借钱有效,借条是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有助于防止纠纷。写借条时需注意:由借款人书写、简洁明了、不涉及借款原因、附带身份证号码、借款人亲自签名、使用完整纸张。诉讼时效为3年,从还款日开始计算,未主张债权则丧失胜诉权。借条有效性建立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咨询律师以明确相关事项。
法律分析
一、借条向母亲借钱有效吗?
有效的,向父母借钱也需要打借条,特别是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家庭因财产发生纠纷,所以最好还是打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3年内,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对于借条的有效性,应当建立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向母亲借条的情况也是常见的,但为了避免后期发生矛盾和纠纷,是可以签订借条来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结语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向母亲借钱的情况,为了防止家庭财产纠纷,建议签订借条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借条的书写应由借款人完成,内容要简洁明了,避免模棱两可的语言。同时,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确保借条的完整性和签名真实性。此外,借款人的签名应当亲眼所见,不接受已经书写好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还款日开始计算。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