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基本概念:
1、建筑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前,必须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的法定文件;
2、该证件证明了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是合法进行建设活动的前提条件;
3、它包含了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用途等规划条件;
4、建筑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5、在进行土地开发、建筑施工前,缺少该证件将被视为违法建设。
综上所述,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包括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确定施工企业、有资金安排和技术资料、以及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