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及所需证明材料。通过提供死亡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亲属可在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对于未及时注销的户口,派出所需进行调查核实,并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此外,办理注销户口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服兵役通知书、出国定居证明等。对于补办注销户口的情况,需提供相应的死亡、服兵役或出国定居证明,并经核实后进行手续办理。
法律分析
一、人去世后户口怎么注销
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由亲属到派出所办理。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村(社)委会证明,在三个月内注销户口,收缴死亡居民身份证。对于工作中发现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派出所应当调查核实、履行书面告知和亲属签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对于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经当地村(居)委会核实并盖章后,派出所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二、办理注销户口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死亡:提供死者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居、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及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服兵役: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签证(或有关定居手续)的原件、复印件。
(四)对属于事实死亡多年、服兵役或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补办注销户口的,提供死亡、服兵役或出国(境)定居的证明,经核实后补办注销户口手续。
结语
合理、便捷地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是一项重要的程序。亲属可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三个月内前往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并收缴死者身份证。对于未及时注销的情况,派出所将进行调查核实,履行相关手续后注销户口。对于找不到亲属的情况,经当地村(居)委会核实并盖章后,派出所将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户口。办理注销户口需提供死者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申办人的身份证也需要提供。对于服兵役、出国(境)定居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未注销户口的情况,可补办注销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