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起诉离婚后,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暂时不去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此外,根据法律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以及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分析
被起诉离婚了,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暂时不去应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是否有权选择不出庭?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通常有权选择是否出庭。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可能允许当事人通过代理人出庭或提供书面陈述,以避免亲自出庭。然而,这是否适用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管辖区和案件性质。有些可能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特别是在需要解决争议或听取双方陈述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庭。在做出决定之前,当事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案件的重要性、自身时间和资源的可用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在离婚案件中如有正当理由,可以选择暂时不去应诉。根据具体情况,法庭可能会允许缺席判决。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开庭审理也可以延期,例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重新调查等情况。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做出是否出庭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