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否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
对于被人民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是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的,也就不能担任村内的公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刑事院判刑还能参加选举吗
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话,那么是可以参选加的。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此项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除剥夺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同时,也剥夺了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当老师吗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当老师,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