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死亡证明不去派出所销户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2:46:03
开了死亡证明不去派出所销户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必须先开具死亡销户证明,再凭销户证明,去办理火化(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导读法律分析。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必须先开具死亡销户证明,再凭销户证明,去办理火化(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法律分析:
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
必须先开具死亡销户证明,再凭销户证明,去办理火化(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开了死亡证明不去派出所销户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必须先开具死亡销户证明,再凭销户证明,去办理火化(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