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方预交诉讼费用,但经人民依法判决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
起诉离婚费用,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需要的材料有:原告身份身份证,被告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离婚起诉状等。
离婚走法律程序费用谁出
双方诉讼离婚,先由提起诉讼的一方预交诉讼费,案件结束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或者根据判决决定由谁承担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只有工本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