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房子未付全款时,判决将房子判给他人,但当事人仍拥有现在产权证上的所有权。若当事人依据判决取得住房,则可以凭判决书到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凭此和判决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房子就变更为他人所有。
法律分析
房子没付全款判给他人没过户产权仍然是现在产权证登记人所有,但是有判决,当事人依判决取得住房,可以凭判决书到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和判决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过户以后就变更为他人所有。
拓展延伸
判决与产权
判决对于产权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在产权纠纷中,的判决可以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维护产权的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财产纠纷中,判决可以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进行确权,明确产权归属和使用权。例如,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可以判决拆迁户补偿款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在侵权纠纷中,判决可以判定侵权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被侵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合同纠纷中,判决可以判定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是否合理。这样,当事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判决在产权纠纷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判决,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产权的合法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本文讲述了房子未付全款但判决给他人,产权证上仍登记为现在所有人,当事人可以凭判决到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再凭此和判决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过户后房子就变更为他人所有。因此,如果想要过户房屋,需要先到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再凭此和判决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