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一定要出庭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1:43:26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一定要出庭吗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原告本人未到庭的,视为撤回离婚起诉。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原告因不出庭导致撤诉的,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导读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原告本人未到庭的,视为撤回离婚起诉。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原告因不出庭导致撤诉的,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原告本人未到庭的,视为撤回离婚起诉。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原告因不出庭导致撤诉的,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一定要出庭吗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原告本人未到庭的,视为撤回离婚起诉。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原告因不出庭导致撤诉的,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