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传票不去会导致不同结果。一般民事案件,会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案件,可能会强制拘传到庭。如果故意不接收传票,可以邀请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留下诉讼文书,或者记录送达过程后视为送达。无论被告是否参加庭审,都会照常审理并判决。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法律分析
收到传票了不去会怎么样
要看是什么案件了,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案件,会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可能会强制拘传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给来传票,故意不接收会怎么样
1、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传票,则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只要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审理案件;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故意不去出庭,可能会采取缺席判决的措施。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会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而对于必须到庭的案件,可能会强制拘传被告到庭。如果被告拒绝签收传票,可以邀请相关组织或单位的代表出席并记录拒收情况,将诉讼文书留在被告住所,或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接收传票并按要求出庭是被告应尽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2018修订):第二章 人民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九条 人民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