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在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如自愿、合法,且在宣判前提出。人民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是否准许撤诉,一旦准予撤诉,诉讼即告终结。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撤销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离婚诉讼撤销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是指在一方或双方已经提起离婚诉讼后,有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离婚诉讼的条件和适用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撤销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当事人之间存在虚假诉讼行为;3.当事人之间存在重大事实变化等。而离婚诉讼撤销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对已经提起的离婚诉讼进行撤销,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撤销的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的审查和判断。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当事人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申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撤销起诉。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并且是自愿行为,不侵犯他益且合法合规。申请撤诉需在宣判前提出,一旦裁定准予撤诉,诉讼即告终结。离婚诉讼撤销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需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审查。当事人在操作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