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包耕地调整规定、国家补助标准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概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一般不得调整,但特殊情况下可经村民会议同意并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补助标准因地区而异,包括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业保险补贴。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承包中可继承,但耕地和草地上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根据《民法典》,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性质不允许继承的财产不能继承。
法律分析
一、对承包耕地进行适当调整有哪些规定?
对承包耕地进行适当调整的规定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地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和县级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承包耕地国家补助标准
承包耕地国家补助标准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可以享受国家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购种补贴;种粮农业保险国家补贴75%的保险款。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
具体对于承包农田的补贴标准,可以到各地的询问。
三、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结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承包耕地进行适当调整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批准。承包耕地的国家补助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咨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才能继续承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某些遗产因法律规定或性质不得继承。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