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介绍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被告如何抗辩。民间借贷一百万还不上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或分期偿还欠款。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已偿还借款或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等。债务人的还款方式包括一次偿还本金和利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还不起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一百万还不上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也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欠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
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三、债务人还款方式有哪些
1、一次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利息。
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每个月按约定的日期偿还一定的利息,在最后还款日将贷款本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利息还清。
3、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还款方式比较常见,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每个月都要定期偿还一定的数额的利息和本金,由于每个月所偿还的本金数额相等,因而前期还款压力较大。若前期收入较多,可以考虑这种还款方式。
4、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法有些类似,即按约定日期,每个月偿还本金和利息数额相等,还款压力较为平均,适合收入稳定且固定的人群。
结语
民间借贷有多种解决方式,如借款展期、分期偿还欠款等。被告方可以抗辩基础法律关系、已偿还借款、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等。在还款方式上,债务人可以选择一次偿还本金和利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还款法或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民应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