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后,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方可逮捕嫌疑人。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是相互独立、分工合作的三个机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和逮捕,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判。法院的职责包括审理一审和二审案件,处理申诉和抗诉案件,决定国家赔偿等。此外,法院还负责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宣传法制等。
法律分析
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_批准。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在我们国家,检察院、法院和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其中公安机关是属于政府下的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这三者之间是相互独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公安机关是负责对刑事案件侦查、拘留、预审、逮捕和执行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案的,宣判只能有法院进行。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原则是“不告不理”,案子分民事和刑事,民事案件有张三告李四,形式案件要张三先报案,公安立案侦查,如果要抓人,公安机关需要经过检察院审查批准才行,如果要法院审判,则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的职责是什么
(一)审判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辖和市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市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市法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四)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六)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十二)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结语
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相互独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执行,检察院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理案件并做出判决。法院的职责包括审判各类案件、处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决定国家赔偿等。同时,法院还负责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宣传法制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的工作涉及广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