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物消失后,物权请求权仍然存在,但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原物的消失是因为属于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的行为,物权请求权依然存在,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原物消失是因为情况的变化,导致原物不再存在,那么物权请求权就失效了。
法律依据:
1.《民法典》 第一千七百三十五条 物权消灭的方式:(三)物灭失的;
2.《民法典》 第一千七百三十八条 物灭失后的主张权:物灭失后,权利人可以主张其因物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3.《民法典》 第一千七百四十九条 物权归属的原则:法律没有规定归属原则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确定。
总之,原物消失后,物权请求权依然存在,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