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5 18:27:34
公租房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这个婚姻证明的话,这个需要自己拿到村里面进行村委会的人盖章的,如果自己是在居委会的话,那么也需要居委会的人盖章,也可以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开具。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导读法律分析。这个婚姻证明的话,这个需要自己拿到村里面进行村委会的人盖章的,如果自己是在居委会的话,那么也需要居委会的人盖章,也可以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开具。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分析:
这个婚姻证明的话,这个需要自己拿到村里面进行村委会的人盖章的,如果自己是在居委会的话,那么也需要居委会的人盖章,也可以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开具。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这个婚姻证明的话,这个需要自己拿到村里面进行村委会的人盖章的,如果自己是在居委会的话,那么也需要居委会的人盖章,也可以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开具。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