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二手房买卖审查什么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16:08:30
文档

二手房买卖审查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1.权属审查。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3.共有财产审查。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4.权利审查。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二手房权利的情况。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6.优先购买权审查。7.境外人士买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1.权属审查。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3.共有财产审查。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4.权利审查。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二手房权利的情况。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6.优先购买权审查。7.境外人士买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法律分析:1.权属审查。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

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3.共有财产审查。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4.权利审查。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二手房权利的情况。

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6.优先购买权审查。

7.境外人士买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文档

二手房买卖审查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1.权属审查。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3.共有财产审查。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4.权利审查。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二手房权利的情况。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6.优先购买权审查。7.境外人士买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