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在购买房屋时产权的查验非常重要,因为这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和利益。在购买房屋时,务必要认真查验房屋的产权情况。新房和二手房在产权查验方面有所不同,购房者应该了解并关注。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即某个人或组织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在购买房屋时,产权的查验非常重要,因为这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和利益。所以,在购买房屋时,务必要认真查验房屋的产权情况。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产权不明确的房产、有纠纷的二手房一定不能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往往是购房者买房重视但是又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也是产生购房风险的根源。二手房产权不明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存在被骗的可能;新房其实也有产权不确定的情况,如果开发商五证不全是不能正常交易的,如果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不符合规定,购房者也是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里面到底有哪些讲究?请看下文。
一、新房和二手房分别要怎样查验房屋产权情况?
1、新房看五证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五证齐全的房屋意味着开发商的资质和销售资格均无问题。另外,购房者还应该查看新房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因为产权证的办理还牵涉到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超规划面积是否有抵押等多种因素。
2、二手房要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
与新房不同,二手房验明产权状况是关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①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②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③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二、买卖新房和二手房还有哪些区别?
1、二手房签订的是三方合同
如果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除了直接同房屋产权所有人签署的《买卖契约》,还要同中介公司签署《房产中介合同》。既然是三方一起签合同,需要留意的地方更是多一些。
2、购买二手房需要做评估
在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阶段。具体是:房屋面积测绘、房屋价值评估、房屋抵押贷款、房屋产权过户、取得回执。这其中就需要进行房屋评估。只有经过评估,办理完该走的程序,购房者才能顺利拿到房屋产权证。
3、税费缴纳比例不同
按照国家税收规定,二手房如果超过两年或者是超过五年,将会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而新房减免情况则不同,具体要看房屋实际面积。
二手房产权问题多,购房者要十分注意;新房方面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检查房屋五证还要看一下土地出让金的范围,避免项目因为土地出让问题延迟交房。
拓展延伸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主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了保障房屋主人的权益,我国法律对房屋产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在房屋产权的查验方面,权利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房屋产权信息,了解房屋的权属状况、登记情况和是否存在权属纠纷等。此外,权利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查询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性质等信息,以便了解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
另外,为了保障房屋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还规定了房屋产权的和保护措施。例如,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总之,房屋产权是房屋主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而房屋登记部门和相关部门则负责保障房屋主人的权益。在房屋产权的查验方面,权利人可以通过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和相关部门的规划用途等信息来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
结语
房屋产权问题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在购买房屋时务必认真查验房屋的产权情况。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产权不明确的房产、有纠纷的房产一定不能购买。在购买房屋时,购房者应该查看房屋的五证情况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确保房屋的产权状况清晰明确。对于二手房,购房者还需要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确保房屋产权状况真实可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