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时,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第三方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同时,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法律有特别规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则不在此限。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拓展延伸
女方是残疾人,男方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女方因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造成损害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女方不能实施与怀孕或者分娩有关的伤害性医疗行为的,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因此,按照法律规定,男方在女方是残疾人且没有实施与怀孕或者分娩有关的伤害性医疗行为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而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男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结语
在起诉离婚时,请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对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期限内提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将依法受理。而对于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的男方,以及女方提出离婚或男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请求的情况,法院也将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