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再是婚姻关系,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仅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等。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意愿和财产处理等事项。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假离婚买的第二套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因:
1、离婚,没有真假一说,办理了协议离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2、离婚协议上约定房产归男方,则就是男方个人财产。因为双方已经不是婚姻关系,所以谈不上共同财产一说。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假离婚后购买的第二套房属于离婚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的签订使离婚具备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已不再是婚姻关系,因此无共同财产之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