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后,可以转让财产性权利,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转让合同应书面订立,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以后还能进行变更和转让。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品登记后,当事人可就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进行转让,且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以后还能换别人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拓展延伸
作品完成登记后,版权所有人是否可以再次授权他人使用?
是的,作品完成登记后,版权所有人仍然可以再次授权他人使用。版权所有人拥有对作品的独占权利,包括授权他人使用、复制、分发、展示和修改作品等。登记作品只是为了提供更强的法律保护和证明权利归属的证据。因此,即使作品完成登记,版权所有人仍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可以通过许可协议、授权合同等方式进行授权。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选择是否对他人进行授权,以及授权的范围、时限和条件等。
结语
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版权所有人仍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将作品的财产性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等内容,并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备案。版权所有人拥有对作品的独占权利,包括授权他人使用、复制、分发、展示和修改作品等。因此,作品的版权登记并不影响版权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转让作品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三十五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