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具体的情况如下:
1、销售折让如果是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那么应当在确认销售收入的时候,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销售折让如果是发生在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之后,并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在其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果还按照规定扣减了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当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折让的关键特点包括:
1、定价策略:销售折让是一种定价策略,它允许企业在一段时间内以降低的价格销售产品或服务。
2、吸引客户:销售折让通常用于吸引新客户或激励现有客户继续购买。
3、临时性:销售折让往往是短期的,通常有明确的起始和结束日期。
4、增加销售额:通过吸引更多的购买者,销售折让可以提高销售额,尤其是在促销活动期间。
综上所述:销售折让是商业世界中常见的销售策略,旨在吸引客户、提高销售额和改善企业的市场地位。具有广泛的应用,可适用于各种行业和市场。然而,企业需要谨慎使用销售折让,以避免潜在的问题,如利润下降和品牌声誉受损。正确使用销售折让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业务目标,并提供消费者更多的购物价值。销售折让是商业策略的一个有力工具,但需要在明智的管理下运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75号)
第一条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279号)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