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会判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而不是唯一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夫妻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1.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会判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因感情不和分开。
夫妻分居是由于客观原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造成的。比如夫妻两人分别在两个地方工作,由于相距较远,不具备同居条件,或者其中一方在外工作不能同居。这种夫妻分离,并不是感情不和谐造成的。即使分居时间较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还有一些情况,夫妻感情是好的,但是因为某种原因自愿分开。这种情况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分居作为一种应当允许离婚的法定情形,必然是由于夫妻感情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造成的。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并且已经过了两年。(不能累加)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两年。
其次,分离必须是连续的,分离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分居后同居的,应当从同居、分居的次日起重新计算。几次分离前后的时间加起来都不算。
3.夫妻分居的本质是不履行性生活的义务。对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简单理解为分居。有些夫妻是因为家庭住房条件,而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开住的。但是,这种分离并不排斥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用各种方法来满足夫妻的相互需求。因此,法律上应当允许离婚的夫妻分居,其实质是夫妻因感情不和,两年不履行性生活义务。
4.“夫妻分居两年”必须有证据证明。
虽然“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在我国被规定为可以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在实践中要凭借这一规定达到离婚的目的确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所以法院决定必须有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