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备刑法规定的信用证诈骗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追究。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应当立案追究。
(3)骗取信用证的,应当立案追究。主要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