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金额是否有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数额有限制,过高或过低可申请调整。对于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双方可协商确定赔付金额或按相关标准评定。如对方拒绝支付,可提起诉讼,需提供身份证明、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度是否有限制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有限制,如果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者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时,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金额,或是约定一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最后,按照相关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
双方对赔付的违约金无法协商确定的,或是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当然,如果对方以未做约定为由拒绝支付的,另一方可以积极提起诉讼进行处理,起诉时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起诉状;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据。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度是有限制的。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申请减少或增加。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如果无法协商确定,可以按照相关标准确定违约金。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等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