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发票和实际价格不一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14:02:43
电动车发票和实际价格不一致?
律师解析。保险公司要赔偿。(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二)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条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导读律师解析。保险公司要赔偿。(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二)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条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保险公司要赔偿。(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二)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条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电动车发票和实际价格不一致?
律师解析。保险公司要赔偿。(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二)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条 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时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在保险单载明的限额内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