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独立签订合同,但是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吗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各种活动。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代表处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吗?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