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于名下多套共有房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双方达成一致的价值和分配方案进行互补差价或作价补偿;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竞价取得或拍卖分割;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法院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分割流程包括办理分割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申请书、提供测绘图等,并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名下多套共有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情况讨论:
1、如果夫妻双方均认可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则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如果夫妻双方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但不能对房产价值达成一致的,则可以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即就多套房产的价格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评估后,由获得较高价值房产的一方按照房产差价的一半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各套房产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在通过竞价分配结束后,按照竞价时的价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个别房产的,则对于该部分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4、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1.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2.提交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
3.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4.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6.收取费用,比如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80元/套;书证费,10元每本;印花税,5元每本。
总之,夫妻离婚在对多套共有房产进行分割时,有多种方式,要按照双方对房产价值以及分配方案的认可程度进行,并依照分割流程来,这样才会做出对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结语
夫妻离婚涉及多套共有房产分割,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若双方认可房产价值且达成一致,可互相补差价;如对价值不一致,可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后补偿一方一半差价。若双方均不愿放弃房产所有权,可通过竞价取得或拍卖分割。如有争议且无法协商,法院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分割流程包括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申请书、提供离婚证明、提供测绘图表等,需缴纳相应费用。因此,根据双方认可程度和分割流程进行,才能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