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表示意图的关键要素包括内心意图和外部行为,当事人要使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同时,文章阐述了合同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考虑签约人代表权、恶意串通等情形。律师还补充了意思表示不真实和单方虚伪表示的构成要件及处理方式。最后,文章引用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法律分析
表示意图的关键要素包括内心意图(行动意图、表达意图、成果意图)和外部行为(明确表示、默许表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是体现为司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合同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综合签约人在签约之时是否具有代表权、合同相对人对签约人的代表权是否进行了谨慎审查等情形进行判断。相对方已经尽到了其合理注意义务,无证据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或国家利益等情形下,合同并不具有应当认定无效的法定情形,法院应判决认定合同有效。
律师补充: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志与其内心的真实意志不一致,即行为人表示要追求的某种民事后果并非其内心真正希望出现的后果。这类行为可因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
单方虚伪表示又称真意保留,是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表示出与真实意思不同的意思表示。其构成要件有:须有意思表示、表示与内心真意不一致、表意人明知其表示意思与真意不符。
通谋的虚伪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谋作出与真意表示不一致的意思表示。通谋虚伪表示中的外部表面行为“虚伪表示”无效,通谋行为中的隐藏行为,依据隐藏行为的效力处理,身份行为不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在法律中,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重要要件。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表示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这时就需要对其表示进行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表示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行为人明知无权作出该意思表示或者其超越了其权限;
2. 行为人受欺诈、受胁迫、受恶意相对人的影响,或者知道其表示的含义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
3. 行为人没有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比如精神病或者醉酒状态;
4. 行为人表示的意思与其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意思不一致。
以上情形可以导致行为人表示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认定。
结语
表示意图的关键要素包括内心意图和外部行为,内心意图是行为人内心的真实意愿,外部行为则表现为明确表示或默许表示。当事人要使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需将意思表现于外部。相对方已尽合理审查义务且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或国家利益等情形,合同应认定有效。律师补充,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示的民事后果与其内心真实意愿不一致,可由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单方虚伪表示又称真意保留,是指行为人故意隐瞒真意,表示出与真意不符的意思表示。通谋的虚伪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谋作出与真意表示不一致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才能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